关于认领无主财物的公告 |
2024年12月23日·海西晨报·
第A05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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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读本
2011年6月,我支队在办案过程中,在柬埔寨金边市608街一房屋内发现手机22部、戒指2个和人民币34638元、美元7681元、港币2630元、台币25900元、澳元100元、印度尼西亚卢比540000元等一批财物。因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或长期无法与所有人取得联系,现根据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进行公告。
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,我支队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,登记后上缴国库。
特此公告。
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
2024年12月23日